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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高新区2016年度国内专利资助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奖励申请的通知
2017-04-01

区内各专利权人: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促进郑州高新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根据《郑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现进行国内专利资助及企业知识

  产权管理人员奖励的申请工作。本次资助申请在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上进行,网址为:

http://www.zzgxip.com。

  一、受理范围

1.国内授权专利资助

  本次资助接收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授权(以授权公告日的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郑州高

  新区专利资助的国内授权专利。

2.国内专利批量申请资助

  本次资助接收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受理(以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且受理数量达到

  以下标准的国内受理专利,按照专利类型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受理量达到10件/30件/60件

  ,超过该数量的,以此为基本单位依次类推。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奖励:按照所在企业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受理专利的数量给予奖

  励(以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本项在申请国内专利批量申请资助时填写。

  二、资助条件

1.在郑州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专利申请地址在郑州高新区内的企业;

2.专利申请地址在郑州高新区的高校;

3.专利申请地址在郑州高新区内的自然人。

  符合以上三条任意一条

  三、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

2.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

3.国内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

4.国内专利批量申请资助:按照专利类型,2016年全年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达到10

  件/30件/60件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资助,不设上限;非职务发明人的资助减半。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奖励:按照所在企业2016年全年专利申请量,每20件给予1000元的奖励,最高

  不超过1万元。

  四、所需材料

  专利权人需在平台注册,企业上传营业执照、高校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件,并填写相关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通过管理员审核后,状态会变更为“原件确认中”,此时需要拿着以上原件到郑州高新区知识

  产权局审核原件。

  原件审核后状态会变更为“审核通过”,此时可以申请资助。

  注册内容有问题时,状态会变更为“审核未通过”并提示未通过原因,完善相关资料后可以再次提交。

1.国内授权专利资助需在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专利授权证书第一页和第二页的电子扫描件。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的资助状态变更为“纸件确认中”,系统可生成PDF版的附件材料,需打印

  出来,在汇总表和申请表的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非职务发明人需本人签字),并将全套纸质材料送到

  区知识产权局留档。之后状态会变为“已资助”,即申请资助成功。

2. 国内专利批量申请资助需在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按照2016年度企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

  请量,分类型申请):

(1)专利受理通知书的电子扫描件;

(2)专利申请请求书第一页的电子版;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专利收费收据的电子扫描件;

(4)专利代理费发票(没有的可以不用上传)。

  电子材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的资助状态变更为“纸件确认中”,系统可生成PDF版的附件材料,需打印

  出来,在汇总表和申请表的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非职务发明人需本人签字),并将全套纸质材料送到

  区知识产权局留档。之后状态会变为“已资助”,即申请资助成功。

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奖励需在国内专利批量申请资助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在形成的PDF版附件材料后

  附上单位开具的证明(格式参考附件),并加盖公章,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必须与平台注册时联系

  人一致,人员变更需联系郑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变更注册信息。资助开始前3个月内不接收除离职外原因

  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变更。

  五、受理时间

  本次资助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30日。平台长期接受注册。

  办公地点:郑州高新区创业中心1号楼C512。

  附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证明示例.doc

  郑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4月1日